据新华社北京8月21日专电(周英峰 曾琴)记者21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,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准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“三定”方案。当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外公布了其主要职责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。 “三定”方案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,传递出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职能已有所转变。
据介绍,“三定”方案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,抓好宏观调控提出了明确规定。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转变职能,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,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,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,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,加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,促进区域协调发展。
根据“三定”方案,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深化投资体制改革,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,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。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,除少数需报国务院审批、核准或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、核准外,区分不同情况由地方政府、行业管理部门审批、核准,或由企业自主决策。中央政府补助地方的点多、面广、量大、单项资金少的项目,改为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行业管理部门确定投资目标、原则和标准等并加强监督检查,具体项目由地方政府负责安排。
“三定”方案还提出,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、专项产业政策,除按规定需报国务院审批的外,由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国家规划和政策的指导下分别制定。修订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》,进一步减少或下放中央政府定价权。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。
根据新“三定”方案,国家发展改革委共设28个内设机构,机关行政编制为1029名。